本报讯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按照“三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镇村的总体要求,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首先,内蒙古区社要求合理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建制,优化总体布局,以股份制为主,改造、新建、提升一批集商品经营、连锁配送、专业合作、综合服务于一体,标识统一、样式规范、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其次,要积极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系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全社会所占比重。强化专业合作社与“新网工程”之间的对接,促进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再次,要以加盟经营和直营为主要模式,大力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建设集农牧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科普宣传、信息发布、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社。联合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打造商务、村务、政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最后,要求切实加强行业(专业)协会建设。抓紧在鲜活农畜产品、冷链物流等领域组建一批新的行业(专业)协会。
(慈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