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等关键语句来看,2012年,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工作可划分为两大重点,即:通过信贷资金等金融服务扶持“三农”、小微企业;确保规范、稳健发展。
“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体制机制”
信贷扶持小微企业将成为2012年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结构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从去年至今,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小型微型企业”几乎已成为一个“高频词汇”。从贡献度方面来看,小微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和创业压力等方面,的确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面对小微企业普遍遇到的融资难题,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机构在扶持小微企业方面应当有所作为”已成为社会对金融机构寄予的期望。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信贷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上,农村金融机构依然不能走“冒进路线”。应当在认真把握国家信贷政策导向的同时,坚持“严格把控风险”的基础与前提,有针对性地研发新的信贷产品、有选择性地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健全服务‘三农’
的体制机制”
服务“三农”是农村金融机构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市场定位。今年,加大“三农”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依旧是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向中的重头戏。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在服务水平还是在服务方式上,都要与时俱进地作以调整。
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业”也已经发生了变化。像以往那样因为购买种子、化肥而产生的贷款需求较为少见。相比较而言,消费类贷款,例如,因建房、购车等形成的贷款需求增多。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主动转变观念,围绕“大三农”做文章,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探索创新信贷新品种,更为有力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国家提出发展“农业科技”。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农村金融机构或可考虑在推动“农业科技”发展上做文章,例如:在农村布设现代化的金融服务设施、打造现代化金融产品、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等,为农业科技的大发展,做好支持工作。
“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的规范、稳健发展,是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得以提升的一个重要前提。
对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问题,在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已经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了具体行动,例如,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就是例证之一。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问题,也需加以注意。近年来,为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的现象,国家采取了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填补金融空白乡镇等方式方法。就目前来看,很多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小型金融机构不仅起不到“金融支农”的作用,反倒成了“抽水机”,将吸收来的存款投向他用。而且,部分小型金融机构还存在着金融风险控制能力弱、筹集资金困难、随意提高贷款利率等问题。可见,要想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好的、实实在在的金融服务,“规范发展”是必须加以重视的工作。
一手抓社会责任、一手抓稳健发展。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指明的方向和思路,金融机构将会把其“金融反哺经济”的重要作用更大限度地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