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明确提出“深化”,使利率市场化再次成为广受关注与讨论的话题。
此前,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被写进“十二五”规划,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曾撰文表示,要有规划、有步骤、坚定不移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推进利率市场化已成共识,推进的速度则成为争论的焦点:“刻不容缓”,还是“循序渐进”?
呼声渐起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表示,利率市场化现在时机成熟。他认为,在商业银行盈利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应该尽早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总是维持商业银行合理的存贷利差,不利于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
事实上,过去10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中国人民银行从2004年10月29日起放宽了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但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不得上浮,可以下浮,下不设底。
就目前情况而言,推进利率市场化,实际上是要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
针对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时机,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工商联副主席、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认为,“比起金融体制的改革,利率市场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也更加迫切。” 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建议》相关提案。
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利率市场化改革有条件进一步推进,但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时机还不是太好。他表示,比较国际国内形势,这次金融危机以后,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是零利率,在利率缺口太大的情况下推进利率市场化就会出现一些特殊问题,对资本流动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先局部后全局?
对于未来的利率市场化路径选择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提出了“区域试点论”。他建议,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应该分区域逐步推进,应选择经济较发达、但金融相对不发达的地区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
之所以选一些金融相对不是很发达的地方,主要由于类似温州这样金融相对活跃的地区利率一旦放开,就会吸引几乎全部的资金进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则提出了“银行分类试点论”。“利率市场化一旦全面推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倒闭的危险。”因此,闫冰竹呼吁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同时,给予中小银行一定的照顾。比如,在一段时期内维持适度的存贷利差;给予中小银行先行先试的机会。
在全国两会小组讨论会中,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表示,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具有一致性,不可能在某几家银行之中试点。
“不能哪一类银行先走,哪一类银行后走。如果条件成熟了,要放开利率,那就要统一实施。”阎庆民说。
至于地区试点,阎庆民认为,“倒有可能进行”:资金具有逐利性,哪里利率水平高,资金就往哪里走,“即使试点,期限也会缩得很短”。
机遇还是挑战?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来说,推进利率市场化究竟是机遇还是挑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实现资本利润最大化。
“利率市场化后,农信社在利率方面具有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来确定利率水平,从而有助于改善经营状况,有效发挥利率优化资金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功能。”杜晓山说。
而利率市场化后,企业和个人由于对期限、利率、风险程度、流动性等需求不同,将对存贷款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必须遵循市场规则,重新审视原有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经营策略,树立科学的经营观念与风险意识。
对于离“现代银行”尚有一定距离的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将推动其不断提升竞争力。
不过,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势必缩小存贷款利差,这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讲将是个挑战。
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调整盈利结构,将经营模式从获取利差业务模式向综合服务业务转化,发展中间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非利差收入业务,从利差收入为主过渡到多元化收入为主,分散和转移因利率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
“以后要朝着利率市场化推进,就必须要求银行的盈利模式发生转变,不能完全、长期地依赖于存贷款。”阎庆民表示。
阎庆民为银行“指路”说:“要多做一些科学合理的收费项目,这是最主要的。其一,创新一定要跟上;其二,设计的产品要量身定做,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这需要精细化、差别化经营;其三,对产品进行风险定价,以先进的科学系统保障产品的生命力。”
机遇与挑战并存,苦练“内功”将是农村金融机构迎接利率市场化的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