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重庆记者 杨耀文) 为更好地推进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建设,近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2000个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社通过该《意见》的实施将在创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科技助农水平,增强科技信息服务的能力与实力。
据悉,重庆市社制定《意见》的实施目标是:到2015年,建设新型股份合作社2000个,其中与供销合作社有股份关系的500个(市级供销合作社参控股100个,区县级供销合作社参控股400个)。同时,在已有的800个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2012年—2015年,每年发展新型股份合作社300个。其中,种植类股份合作社占发展总量的60%左右,养殖类股份合作社占发展总量的30%左右,其他类股份合作社占发展总量的10%左右。此外,市社还将建设安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2000个以上,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1000个以上,创建农产品品牌200个以上。全市2000个股份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建立起资本、财政补助和产品营销关系,产品全部进入供销合作社销售网络,实现入社社员人均纯收入增长25%,到2015年入社社员人均年收入达1.5万元,其中财产性收入占10%左右。
通过该《意见》的实施,重庆市社将有针对性地创新并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和服务能力,并着重在科技助农、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等方面全力开展工作。其中,在产业选择方面,市社将重点围绕菜、猪、牛、药、果、蜂、花等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产品安全性高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与示范基地。在现代农业方面,重庆市社将主要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社有资本注入和“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林权)抵押融资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股份合作社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在流通销售方面,市社将重点推进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冷链物流、“绿优鲜”社区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优质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重庆市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股份合作社推进的原则是入股带动,积极参与;依法组建,规范办社;循环发展,保护环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围绕重庆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采取“三权”入股、多要素入股等多种合作模式,规范、改造和新建股份合作社。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目的,积极探索、实践适宜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多种运作模式的基础上,把握适度发展规模。合理设置股权份额、规范生产经营制度、强化科技信息服务、培训合作社适用人才、不断探索发展模式。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重庆市社要求各市、区(县)级供销合作社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抽调能力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设。同时,要加大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部门和农民对发展新型股份合作社的认识,动员社有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广大农民参与股份合作社建设。大力宣传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事例、好的做法,为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并且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股份合作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引导合作社按照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使用,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此外,市社还将成立督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区(县)级供销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进行跟踪督查和通报,将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此外,为推动《意见》的有效实施,重庆市社将鼓励市、区(县)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基层社以资产入股、参股或控股领办带动发展;加快市、区(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绿优鲜”社区店建设,延伸到区(县)中心集镇,构建起农产品交易流通网络,通过冷藏、加工、批发、团购、零售等多种形式销售股份合作社产品。以流通销售拉动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加强市、区(县)级供销合作社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帮助新型股份合作社进行“三权”抵押融资,抓好融通推动发展;争取市、区(县)财政更多专项资金投入股份合作社建设,“两社两化”以及中央财政扶持专业合作社资金均重点用于扶持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