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优势,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完善各种经营服务功能和手段,结合鲜活农产品和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的不同特点,创新商业模式,与农民及相关主体共同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和各级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抓手。
《通知》指出,供销合作社作为长期根植于农村的系统经济组织,具有组织完整、网络健全、贴近农民、熟悉市场等特点。近年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生产、流通模式,服务范围由蔬菜、果品等经济作物及畜禽养殖业延伸到粮棉油等大田作物,在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一体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为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对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七条措施:一是搞好规划,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网络;二是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三是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主体,增强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功能;四是加强产销衔接,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五是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六是推进“托管”式服务试点,促进大田作物增产增收;七是加强自律和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用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尚未设立该专项资金的县(市、区),要克服困难,尽快设立。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要在市场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建设用地、交通物流、粮棉及鲜活农产品储备、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把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生产、加工、储藏、营销、融资、保险等方面形成系列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鲁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