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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农资传媒与复混肥打假协作网联手
建立农资打假平台长效机制
让媒体监督成为农民消费者每天的“3·15”
王旭波

  “3·15”前夕,中国复混肥打假协作网召开媒体座谈会,针对近两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并对2012年的工作重点做了规划。2012年,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农资传媒将一如既往地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一起,不断监督农资的质量状况,建立长期的打假机制,让媒体监督成为农民消费者每天的“3·15”,保证农民的购肥权益不受侵害。

  政府、协会、媒体、企业共建打假平台

  会上,与会专家肯定了复混肥打假协作网近两年来的工作成果。复混肥打假协作网自2010年6月启动以来,联合质检总局、农业部、标委会、石化联合会等多部门,组织召开了多场行业热点专题会议。

  复混肥打假协作网还发挥了行业信息平台的作用,设立了举报热线,仅2011年就向质检总局提供100余条线索,内容涉及假冒仿冒、虚假标识等问题。同时,组织农资行业媒体深入一线,对多省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零售店、农户进行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报告。2011年6月,复混肥打假协作网组织多家媒体进行实地调研,向质检总局提交《河南、安徽、山东夏季用肥质量现状调研报告》,同时将调研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中国农资传媒等媒体进行发布。

  化肥添加物、包装标识成为焦点关键词

  在此次座谈会上,关于近期化肥行业的热点产品,中国农业大学曹一平教授谈及化肥添加物问题。目前添加物产品过多,有的添加物对农作物生长确实有效,但是对人体是否有危害却说不清楚,而且检测存在难度,农民也被五花八门的添加物搞得晕头转向。另外,监管部门对多种添加物检测能力不足,成为产品较乱的重要原因。

  企业标准过滥也是目前化肥行业的一个热点。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但是,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但是目前过多、过滥的企业标准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标准明显低于行业标准。

  此外,“问题二铵”、“ 问题尿素”等也是目前行业内比较突出的问题,复混肥打假协作网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2011年7月18日,磷肥协会联合氮肥协会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请求对不按照尿素国家标准生产而使用“尿素”字眼误导消费产品发布预警信息的函》。同年8月26日,又组织农业部、中国农科院、国家化肥质检中心、石化联合会标准委员会以及企业等多部门、各领域的专家,召开专家会专门讨论在“尿素”、“二铵”等常规肥料名称前后加注修饰语的产品定性问题。与会代表认为:一,肥料名称应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规定的肥料名称。商品名称或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称,可在产品名称下以小一号字体标注,肥料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能混淆;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其名称不应使用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三,对在常规肥料中添加中微量元素或有益成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添加的成分须为可测的,同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此外,化肥包装问题是行业讨论的老话题。针对化肥包装的规定,复混肥打假协作网曾在《中国农资》等多家媒体及网站发布了多期典型的“问题化肥包装”的专版,为规范行业、警示经销商起到一定作用。

  企业主动参与是确保产业健康的重要节点

  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媒体、重点企业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农村市场小而散,规范行业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首先,企业举报意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企业市场打假人员主要是围绕侵害自己企业的案例来开展工作,对于其他扰乱市场行为举报积极性较低,而且举报时提供的材料不够规范。此外,还有部分厂家即使掌握不法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但担心得罪同行,有所顾忌。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农资打假要加强与流通企业的联系,提高流通企业举报的积极性。因为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不可能让农民成为打假的主体,而应该充分发挥流通企业在真假识别方面的专业性,他们对化肥产品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并掌握当地的生产、销售及产品流向情况,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将会搜集到更为丰富和充实的举报材料。

  在整合行业力量,更好地维护行业秩序方面,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农资传媒作为农资行业主流媒体,一直以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为主线,深入调研和报道了多起消费者投诉事件、企业产品质量优劣、经营不规范的各类坑农害农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和协会、企业一起着力从源头上抑制农资假冒伪劣状况,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利益,推动农资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1年《中国农资》维权报道回顾

  《“美盛嘉吉”已被裁定撤销》 

  3月18日16版

  2011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侵权商标“美盛嘉吉”予以撤销,依据为该商标侵犯了美盛公司拥有的“美盛”商标专用权。

  媒体观点:“美盛嘉吉”商标被撤销,对于净化当地市场、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有着重大意义。但其产品扰乱市场的危害性已产生,美盛公司须进一步采取措施使问题产品退出市场。

  

  《别让农民再被忽悠》 

  7月8日6版

  去年,河南、山东等地均出现了 “忽悠团”,那些靠养分不足、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标识混乱起家,搅混水摸大鱼的“游击队”大行其道。

  媒体观点:“人人都可卖肥”的今天呼唤着相关部门来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正规商家的竞争规则,抑或能够提高化肥流通准入门槛,还市场一个清静,对于制假贩假的不良商贩必须要加重处罚力度。

  

  《区域市场整顿箭在弦上》

  7月8日7版

  本报记者走访河南郑州、驻马店、周口,安徽阜阳、淮北,山东菏泽、临沂、青州等地,对产品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大中型生产企业的主流产品占了市场70%左右份额,总体是良好的。但局部地区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仿冒产品肆无忌惮;有些小型生产企业销售的化肥产品质量存疑。

  

  《售假者机关算尽 商家慧眼识破假“钾”》10月21日5版

  广东省增城市长丰农资经营部老板怀疑自己买到14吨假冒“中化农用钾”产品(俗称“中化加钾”),于是用车堵住送货人5小时,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媒体举报。

  当事人观点:中化化肥广东分公司将派专人到周边市场逐一排查,如果查到源头一定尽全力彻底打击,并通过建立、健全打假网络,加强信息收集,通过媒体发布严正声明,警告和震慑制假售假者。

  

  《“嘉有”风波 风不平浪难静》  11月25日5版

  泉林嘉有在都江堰的独家代理商在市场上发现有同款“嘉有”牌有机肥在销售。

  当事人观点真货和假货在包装袋封口方式、包装袋标识、执行标准、土肥登记证号、样品、合格证、国家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标签、气味上具有明显的区别,希望消费者认真辨别。

  中国农资传媒举报热线: 010-63702118  

  中国复混肥打假协作网举报热线:010-8203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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