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银行“动辄就收费”的现象引发了民众不满:开卡收费、挂失收费,跨行转账收费,就连小额账户、重置密码、打印对账单也要收取费用。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收费项目为850项,占比为79%;在银行业服务项目中,个人业务服务项目共276项,有偿服务项目为196项。
作为服务性质的企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取费用,这本无可厚非,但应处理好“三个前提”。
第一,应让服务质量与所收费用相匹配。可是,在银行众多收费项目中,很多基础服务也开始收取费用,如银行卡年费、异地同行转账费用等。这些服务都是传统的支付结算手段,并没有给客户带来更多附加价值。
第二,不能把发展中间业务等同于“增多收费项目”。从农行、工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大银行发布的2011年年报上看,中间业务在各大银行收入占比明显提高,但是在质量上品种少、范围窄,多数仍集中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例如: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业务,则多是发展不足、覆盖面窄。发展中间业务,不应该一味依靠增多收费名目、向基础服务收费,而应积极创新新产品,提供可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优质服务。
第三,让服务收费“透明化”。目前,“收费不透明”是银行收费被诟病的主要原因所在。在我国金融市场上,银行业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消费者不具有话语权,这就导致很多费用的定价并不是经过市场竞争,而是银行自行定价。因此,就容易出现“服务相同、收费不等”的现象。而且,对于同一服务,有的银行收费、有的银行免费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另一个银行收费不透明的表现在于银行政策的不连贯、动辄变更。比如,某家银行挂失手续费原先为10元,后来变更为20元;密码挂失也从原来的“不收费”变为“收费”,对费用增加的原因,银行并未加以解释或公告。银行这样的朝令夕改就会给客户造成乱收费的印象。
相信也是看到了这一点,在2012年2月,银监会和央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从4月1日起开始正式明码标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现行合规的服务收费项目,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分别梳理排序,逐项列示服务名称、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于3月底前在总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
希望此举过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收费乱象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