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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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侯马市社
回收业规范 “破烂王”变身


  本报讯 再过些天,长年被大家称为“收破烂”的回收人员,将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出现在山西省侯马市的大街小巷,流动收购车辆有统一喷漆编号,收购人员信息都有统一建档备案,市民可根据印有照片的收购证件等上述信息查验“真伪”,放心接受回收服务。从此,走街串巷的“游兵散将”将“整编”为回收业的“正规军”。

  日前,由侯马市商务局牵头、供销合作社具体实施、多部门组成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正在加紧对全市流动回收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作为侯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规范全市流动人员回收再生资源行为是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加快整顿违规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收赃销赃的现象,杜绝盗窃和破坏生产设备,电力、电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据不完全统计,侯马市流动回收人员达五六百人,面宽、人杂,工作难度很大。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供销合作社具体实施,发改、公安、工商、住建、环保、规划委等部门组成的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做了充分调查摸底工作,经过多次会商并制定了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凡从事回收的流动人员,必须参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知识培训后才能开展回收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七不收”、“八不准”规定,必须使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收购证、标志服和登记编号三轮车。走街串巷上门收购废品时回收人员要佩戴收购证,持证上岗,文明收购,收购的废旧物品应交售给指定的回收站(点),切实规范回收市场秩序。

(李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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