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部署。《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要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一是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意见》明确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意见》提出了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路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