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2年5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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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家电以旧换新政有望近期出台 

  本报讯  近日,有消息称家电以旧换新的接续政策有望在6~7月份出台。与上一轮家电以旧换新不同的是,这次政策补贴的着眼点主要不是放在刺激消费上,而是转向扶持废弃电子产品的拆解企业。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利空的消息是要承担废旧家电的处理费用,利好的消息则是费用标准有所降低。其实,2011年底结束的“以旧换新”政策,在轰轰烈烈的实施过程中,很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同时,也给众多的废旧家电产品找到了“婆家”。只是在这风光背后,很少有人去关心这些废旧家电的最终去处,而政策的退出也让相关市场打回原形。

  据悉,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而今《办法》已经几易其稿,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具体收费标准和补贴标准。(詹晶)

  

  商务部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创建

  本报讯  为进一步促进流通服务企业集聚区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日前决定组织开展面向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的示范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国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各类大型商圈、商贸物流园区5000余个,对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及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同时,各类集聚区在发展中还存在定位不准、特色不突出、功能不完备等问题。

  对此,商务部计划通过开展三区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流通服务企业集聚区的指导和规范,推动其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流通模式创新,有利于带动流通服务业现代化水平提升。 

  据悉,商务部将积极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行业标准的出台。(文洲

  

  著名商标出问题或被永久撤销

  本报讯  日前出炉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指出,著名商标因以上这些原因被撤销的,不得重新申请认定著名商标。若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则将被工商部门撤销著名商标,且今后不得重新申请认定著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针对“傍名牌”现象,《办法》指出,“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属同行业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准;属不同行业,但足以引起公众误认,并可能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准”。

  《办法》还明确指出发生以下行为的,将由市工商部门撤销该著名商标,包括:“提交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著名商标认定的;因著名商标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等。 (吴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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