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636亿元,而“十一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实际完成投资561亿元,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的投资金额增长3.7倍。
按照规划目标,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0年的77.9%提升至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0年的27.4%提升至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2010年处理能力为46万吨/日)。
在2636亿元的投资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730亿元(含“十一五”续建投资345亿元),占65.6%;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351亿元,占13.3%;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11亿元,占8.0%;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占4.1%;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210亿元,占8.0%;监管体系建设投资25亿元,占1.0%。
(岳昌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