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日前发出通知,从2012年起加快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通知提出,已批复试点的内蒙古自治区等12个省(区)要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任务,其他省份从今年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各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
2009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选择重庆等3个省(市),启动了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两年来,各试点省份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其中,宁夏、贵州、重庆、安徽4个省(区、市)已基本化解全部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内蒙古、四川也化解了大部分乡村垫交税费债务。
为支持地方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中央财政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地方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给予补助。不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化债试点或未完成化债任务的,中央财政将不给予补助或扣减相应补助。(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