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行风建设全过程,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和职工利益不正之风问题,为促进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提供了有力保障。
纪检组把纠风工作放在全局的突出位置,2011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人员,强化了工作力量。省社提出了纠建并举、以建为主的工作指导方针,通过召开系统行风建设表彰会议、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开设行风热线、聘请行风监督员、参加阳光热线、阳光访谈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
河北省社纪检组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围绕“如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供销合作社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等热点、重点课题进行调研,形成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据统计,两年来纪检组累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50多条,其中,被省纪委采用6期,有3条刊登在头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批示4次,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采用5期。
为提高行风建设科学化水平,每年,省供销合作社领导都亲自带领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参加由省民主评议办公室与省电台联合开办的“阳光热线”节目,与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对话沟通,解答农民的咨询,解决反映的问题。几年来,共参加“阳光热线”节目10余期,受理电话近千个,短信300余条,解答农民群众咨询1000多件,有力地展示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良好形象。河北省社以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为抓手,搞好推荐审报、考核评比、挂牌宣传、实地暗访四个环节,发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系统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经过精心组织、认真考察、广征意见、总社审批,截至目前,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9家单位被全国总社命名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在抓好创建的同时,省社狠抓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已命名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实地暗访,针对一基层社在为农服务方面失去了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民主评议中连续两年成绩较差的情况,主动报请全国总社批准,取消了该单位称号。同时,充分利用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挂牌的机会,搞好对供销合作社企业的宣传。
在今后的工作中,河北省社纪检组将继续贯彻纠建并举的方针,将“竭诚服务三农”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将供销合作社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