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要求,由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等六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2011年六部门确定50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培训、科学选择试点、探索现代技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批试点村镇的登记工作,保持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为稳步扩大登记试点积累了经验。
此外,农业部将在第一阶段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健全登记工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完善登记簿制度,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扩大登记试点范围,抓紧组织各地自愿申报第二批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宗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