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以来,农产品价格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0元两根的大葱、40元一斤的樱桃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热议的话题。然而,涨价效应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多少实质利益。从蔬菜主产区和北京等城市的大型农批市场调查情况看,蔬菜价格包括大葱价格已有所回落,但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菜价却仍处于高位。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推高农产品价格?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有效地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流通损耗抬高农产品成本
在今年的“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农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提案,提案指出,流通成本在粮食成本中占30%以上,在鲜活产品中超过60%,我国每年粮食流通损耗率高达15%,损耗达2550万吨,比粮食主产区江西省2011年的粮食产量还要多,水果蔬菜损耗率高达25%,而发达国家这两项损耗率仅为1%—2%。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我国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损耗相当大,以致流通成本大大增加。发达国家的经验是通过大型连锁超市销售农产品,以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发达国家7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连锁超市到达消费者手中,而在我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却不足30%。因此,有必要培育一批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的经营主体,继续推进“农超对接”,缩短流通环节,减少超市的采购成本。
那么该如何解决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问题呢?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费建向记者表示,要解决农产品损耗等流通问题,最根本的方法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并建立科学的农产品定价体系;其次是解决物流技术问题,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损耗。
流通梗阻助推零售价翻倍
在北京丰台区方庄家乐福超市,记者看到大葱的零售价格为5.99元/斤。从京郊的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这家超市的直线距离不过10多公里,但价格却上涨了近2倍,其他鲜活农产品的价格也比批发环节贵1倍左右,可见流通环节加价幅度之大。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董事长张玉玺以到山东收购大白菜为例算了一笔账:“农民一分钱不要,我们把菜装到塑料袋里再装上车,大白菜的价格为0.08元/斤,然后从山东运到新发地市场,运输成本为0.15元/斤,那么从农田到新发地的流通成本仅为0.23元/斤。”张玉玺说,“农产品运到一级批发市场后再进入消费者环节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加价,比如超市会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据了解,目前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经过多级批发、多级零售,每一个环节均至少加价5%—10%,这些成本最终都会加入到零售价格中。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农超对接”以探索畅通我国农产品流通有效方式和途径。然而,目前我国“农超对接”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没有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国家发改委经贸流通司副司长耿书海介绍说,“目前,这种方式在我国仅占全部农产品流通量的15%左右,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要经过农民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经营的规模小、成本高,造成了零售价格较收购价格成倍上涨。”耿书海认为,要解决农产品流通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需要发展好“农超对接”,处理好产地和销地的关系、公司和农户的关系,并通过税收等经济政策引导农超有效对接,从而稳定农超合作关系,而大型企业的介入,将会成为熨平整个市场物价大起大落的长效机制。
多地探索解决流通难题
针对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卖难”、“买贵”等问题,各地积极采取有效举措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近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15年,令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有效缓解。广东省将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模,支持省内32家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和8家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培育发展一批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全国性、区域性骨干批发市场。在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络化布局方面,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点的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终端体系,要求新建的大型社区等综合开发项目应配套建设农产品零售市场。
为有效解决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问题,广东省将新建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冷库向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转型。到2015年,全省将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新增冷库库容180万吨,培育3—5个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园区,20—25家跨区域的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5—6家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企业,2—3家国际性冷链物流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还将以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为依托,改造和新建具有“农超对接”功能的连锁销售平价商店1800个,力争大中城市经超市销售的鲜活农产品比重达到30%,大部分成规模的学校和企业确立稳定直供关系。
此外,广西、湖南、辽宁、天津等地也分别采取电子商务、社区直营店等形式来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进一步让农民得收益,市民得实惠。
(本报综合报道)
中央财政5亿元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以及在流通过程中损耗严重的问题,实现减损增供、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的目标,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设施,大幅度减少农产品产后损耗,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近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定额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等设施。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但在产地初加工领域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下降。据专家测算,我国粮食、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11%、15%—20%、15%—20%和20%—2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折算经济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丰产增产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为此,农业部、财政部决定在继续加大现有财税扶持政策力度的基础上,新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奖补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奖补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产马铃薯、苹果和其他特色果蔬的县市、团场。
(宗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