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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药袋苹果”成为第二个“三鹿奶粉”


  “药带苹果”被媒体曝光,并非今天“第一次”。就在此前“山东某家电视台”、齐鲁网等诸多网络电视媒体,对“药袋苹果”早就有所披露。当地部门在媒体上强调对“药袋苹果”进行了相应的查处,同时市工商局和果业局也声称不让用药袋了。而就现今这样的情况来看,公众了解到的一个不争的事实:“药袋苹果”仍然泛滥成灾!

  农业部回应“为了保证产量,使用农药不可避免,所以农药残留也是不可避免的。”他们还称:“根据去年农业部全国抽查的结果,农药残留合格率是96.8%,农药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除此之外,农业部称我国高毒农药的比例已由原来的30%减少到了不足2%。言下之意就是告诉百姓,有点农药大伙不必大惊小怪,社会必须提高对农药使用的容忍度。试问:那2%的高毒农药就可以忽略不计么?农业部门怎么会如此乐观?

  在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的当下,人们似乎已经对于此类事件司空见惯。就日前网曝浙江宁波余慈等地的梅农对杨梅喷洒膨大剂,只有少数几棵不喷,留给自己吃。加上此前的瘦肉精事件、“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毒胶囊事件,老百姓动不动就“被添加”,中国的老百姓快是要把化学元素周期表上各种元素“吃”个遍了。

  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公众对现今食品安全问题如此麻木的心态是否能引起相关管理部门、食品生产部门的重视与反思呢?

  现如今,监管机制可谓是漏洞百出。那么,如何才能提高监管制度的整体力度,成为了一个急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首先一点必须强调的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生产者的道德自律与监管者的忠职履责是不可偏废的。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提倡生产者自律是必然可行,但缺少依法监管的依据,“道德”就犹如空中楼阁,没有一点实际效果。反过来,如果在一个严厉的监管下,就可以逐步培养守法的良习,道德是一个很高层次的东西。但空谈道德却无法完善监管机制的形成,是不明智的。

  面对“药带苹果”事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尽快检测成果农药残留量是否超标,对于超标的苹果应做到及时查扣、处理,防止其继续流通;二,对药物的生产、流通环节要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并规范药物的生产和使用,以防其用于禁止的食品领域;三,对违禁生产、销售、使用药袋的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让食品安全意识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植入人心。

  (杨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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