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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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出台文件支持民营农资企业发展


  本报讯(驻河南记者  贾丽君)记者日前从河南省供销合作社获悉,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改革创新、放开搞活、规范管理、有序竞争”的原则,出台文件支持民营农资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下发后,河南省具备条件的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涌现出了一批具备现代农资物流业态、具有知名品牌效应的民营农资企业。而此次《关于支持民营农资企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正是对涌现出的民营农资企业做出扶持,助其做大做强做精做成品牌,以便更好地服务“三农”,保障河南省粮食核心区的建设。

  文件要求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整合流通网络,吸纳民营农资企业入社加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民营农资企业发展纳入当地供销物流网络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合作形式多样化、经营业态现代化”的原则,建设集储运、配送、信息、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供销物流枢纽和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推进供销物流网络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要加快农资企业的改革创新,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投资融资联合合作,采取参股、控股、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积极吸收有资金、有实力、有管理经验、信誉良好的民营农资企业加盟供销合作社企业,壮大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加强协调衔接,统一运营管理,把民营农资企业的经营服务网点、配送中心和仓储物流基地与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对接,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共同开展农资商品的联储代储业务和连锁配送经营;加快农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构建规范合理、安全开放的信息网络综合服务系统,为民营农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做到资源共享、网络共用、品牌共育,真正使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此外,文件还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民营农资企业申请的“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纳入供销合作社项目储备库和争取财政资金扶持的对象;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资源优势,支持民营农资企业在全省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直供业务,调剂农资商品余缺,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农资质优价廉和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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