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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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执行需更狠

陈岳峰

  已陷危机的流通业终于迎来利好。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详见B3版)。会议指出,流通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这一定性对于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未来发展都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制约流通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太多。除去经济大环境的恶化,诚如会议中提到的:流通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网络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 

  这些都亟需务实的政策支持。值得欣喜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工商用电同价、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等10项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这恐怕是零售企业盼望已久且最希望解决的。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表明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又提升了好几个等级。不过,类似政策此前几大主管部门均先后出台过,但真正落实并解决的却不多。

  以工商用电来说,的确有不少省市已实现统一价格。但由于实行峰谷电价,谷峰时间往往为7:00点至23:00,这恰好是零售企业的营业时间,因此电费不降反升。如步步高的电费比没统一前每月多出近百万元。合肥也有零售企业反映电费相比原来提高了大约25%。因此,工商用电同价时一定要将这一实际情况考虑进去。否则企业成本反而进一步加大。

  而零售企业最关注的统一纳税,即此次会议明确支持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在一些地方的执行也大打折扣,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执行。

  河北某零售企业就遇到这一问题,不仅不能统一纳税,而且双重纳税。如配送中心配送一次需缴纳一次税收,门店出售也要缴纳一次税收,增加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加大了流通成本,对于企业的跨区域发展乃至扩大内需、刺激消费都起到了不良的负面作用。

  农产品流通税收、刷卡费率过高、商业网点无序竞争……仅一部“大店法”历时近10年,几次上国务院法制办,由于各方利益博弈,至今尚未出台,且消息人士称出台希望渺茫。事实上,流通业发展的桎梏近年来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

  温家宝总理11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仍然期待在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上更狠一些,对于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不作为或阳奉阴违的行为给予严厉惩罚,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为流通这一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创造真正大发展的环境。否则,政策是有了,只是,“但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一切又如从前,那流通业岂不是很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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