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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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将进入我国商贸流通领域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已占全国商贸流通经营单位总数的93%。为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投资在中国商贸流通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商务部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我国将鼓励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型民营油企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独立石油公司或技术服务型石油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同时,《意见》还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在包括工业消费品流通领域、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农产品流通领域、餐饮住宿行业以及其他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在内的商贸流通领域又好又快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商贸物流以及电子商务,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拓展拍卖业务领域,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发展典当业务和直销经营。

  为了给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意见》还明确指出,将继续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民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进入我国流通商贸领域。

  (王 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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