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一位朋友现经营着一家小型油料加工企业,系夫妻二人多年打拼的创业结果,目前已经成立了公司并注册了自己的品牌。但他的公司目前正处在一种“停滞式开工”的状态,大订单不敢接,只能靠一些小业务勉强维持正常的开支,在生产上陷入了“进不得、退不得、吃不饱、饿不死”的尴尬境地。
要解决实体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单纯依靠任何一个单位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从以下四个方面依靠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一是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实体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以牵头搭建政府担保平台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提供担保,解决大部分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组建政府担保平台并不难,难就难在应选择哪些企业提供担保。这一方面,政府可以设定一个标准,即对企业往年销售额、股东数量、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管理情况等设定一个基本的标准,引导辖区内的小微企业积极向这个标准靠拢,从而优选出企业提供政府担保支持,既能有效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又能切实解决部分企业的“担保难”问题。
二是银行方面应适当调整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政策,并积极创新到业务产品。例如对实体经济在贷款利率方面应根据前期信用情况,参考整体的行业盈利水平确定。对那些与民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而行业盈利率又比较低的实体企业,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支持其做大做强。此外,应适当增加基层网点对实体经济服务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数量,改革考核方式,将业务量和业务规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调动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在新产品开发方面,银行方面可以针对实体经济的特点积极开办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等新业务,在传统的抵押、担保之外找到新的保证途径;可以组建实体经济间的“大联保体”,以联盟的方式提供担保。此外,金融机构在办理实体经济贷款业务时还可以引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互保或交叉担保的问题。
三是实体小微企业应加强外来资金吸收和外部专业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迅速壮大自身的资金实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储备,在销售、内部管理等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都提升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发展规划,并形成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模式,增强企业的活力,提升竞争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
四是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放宽民营银行设立的准入条件和资金来源,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为实体小微企业服务,通过提供贷款、担保、技术援助等手段支持小微企业,与其他的金融机构共同建立起多样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