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务部决定从2012年开始,组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力争到“十二五”末,重点城市共同配送(含统一配送)网点覆盖率达到40%以上,等量货物运输量降低30%以上,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的比率下降2个百分点。
商务部将加大商贸物流设施改造力度。一是支持商贸物流区建设改造。二是支持标准化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三是支持流通末端共同配送点和卸货点建设改造。目前已有广州、武汉、合肥、成都、南宁、厦门、贵阳、兰州、银川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获得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
(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