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2年9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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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达98.9%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退耕还林工作汇报。据了解,目前我国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巩固,面积保存率达到98.9%。

  会议指出,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1999年至2006年,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25亿亩。2007年国务院决定将退耕还林工程转入巩固成果阶段,提出了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和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两大目标,延长了对退耕农户的直接补助政策。几年来,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巩固,面积保存率达到98.9%,工程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累计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口粮田2600多万亩,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同期水平;很多农户用上沼气池、节煤节柴灶、太阳能灶、太阳能热水器,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会议决定,自2013年起,我国将适当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

(宗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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