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振兴县供销社合作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经过3—5年的努力,实现县城建有日用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乡镇建有供销超市、庄稼医院、骨干农产品和农机服务示范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目标任务。
《通知》提出,要振兴县供销合作社就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县供销合作社通过连锁经营方式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建设,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平的“放心农资”;要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中重要市场的主体作用,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资市场;要加强日用消费品流通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县供销合作社推进县级配送中心和乡镇两级网点建设;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优先审批供销合作社区域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交易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要加强社有龙头企业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通过资本重组,在农副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社有股权比重高、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要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按照有商品配送、有代理代办、有信息化综合服务的标准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县村级综合服务社全覆盖;要继续加强基层社、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按照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新型基层社和各具产业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知》还强调,县政府要把县供销合作社的振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基层社的重组(恢复)工作,县直各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振兴发展全力扶持。与此同时,一方面要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措施,在资金、项目、用地、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另外,对中央、省、市有关扶持农业企业、国有商业企业、乡镇企业、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供销合作社可享受同等政策;市以上政府下拨的各类项目资金重点向供销合作社倾斜。此外,要加强县联社建设,突出加强县联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人员编制,保证预算经费。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机构设置,鼓励供销合作社实施“人才兴社”战略,着力抓好组织管理、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等人才队伍建设。
(刘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