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采取差异化管理流程。
根据《管理办法》,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户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农户贷款。按照用途分类,农户贷款分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消费贷款。按信用形式分类,农户贷款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组合担保方式贷款。
(任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