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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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听取系统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说明审议二〇一三年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评审情况立项建议方案
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

  本报讯 (首席记者 米雅娜)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10月31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听取了关于《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说明,审议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评审情况及立项建议方案。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我国人口庞大、资源短缺,发展再生资源对于缓解资源压力意义重大,再生资源不仅是朝阳产业,也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优势产业。当前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编制出台《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十分重要。会议要求,《规划》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吃透现行政策,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相衔接、与“新网工程”项目扶持相衔接。要进一步研究梳理废旧商品回收行业的现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切实做到引导、促进系统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科学发展。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业务重点以及产业的重点环节和经营的重点品种,加强项目的调研、论证,落实好项目,提出落实的保障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分清各级责任,各省要拿出本地区网络衔接的规划方案,搞好项目对接、区域对接和企业对接,切实提升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系统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会议要求,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要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调动中再生公司、协会、研究所的力量,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评审情况及立项建议方案。会议要求,今后的项目审批要更加紧密地与总社业务部门相衔接,进一步在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优化政策设计,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据悉,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和资金安排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国家农发办要求中央财政资金用于粮食主产区不得低于63%,二是体现“奖优罚劣”,三是综合考虑工作基础、申报项目实际、工作质量等。同时立项项目必须是评审“可行”的项目,项目尽可能向基层倾斜。从资金的分布看,安排在粮食主产区的中央财政资金占总资金规模的63.08%,对合作社项目的资金安排占总资金规模的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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