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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付卡迎来新时代
2012年第三届中国商业预付卡行业峰会举行
刘 伟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小额支付市场的不断进步,商业预付卡市场迅速发展并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商业预付卡在社会上已被广泛使用,并在社会支付体系中占据一定份额,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预付卡规范工作委员会现场发布的《2012中国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商业预付卡发行规模(不含交通、通讯等),约为16700亿元,同比增长18.29%。预付卡消费规模为12794亿元,同比增长23.4%。商业预付卡销售渗透率达到12%。

  

  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10月30日,由商务部指导,中国商业联合会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中国商业联合会预付卡规范工作委员会和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商业预付卡行业峰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商务部、中国商业联合会相关领导,研究预付卡行业的专家学者,以及主要预付卡发行机构如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华润万家等零售企业高管齐聚一堂。围绕将商业预付卡如何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如何与扩大内需紧密结合,从技术层面加速发展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商业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并形成由发卡机构,受理机构,系统服务,行业咨询和终端服务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预付卡在便利公众支付,减少现金使用,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了日益积极的作用。

  数据显示,除了数量众多的单用途发卡机构发行预付卡之外,2011年共有58家机构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预付卡市场进入了重要发展阶段。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中商联预付卡委员会名誉主任温再兴在会上发言称,据商务部调查,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城市的大型商场都发行过单用途预付卡,其销售额在一般零售企业销售收入中占比达10%~30%,在部分商贸企业中,单用途卡渗透率高达50%以上。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有利于引导商业企业合理有效地开展营销,有利于推动居民消费增长,扩大国内需求。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主力依然是超市、百货业态。“购买者主要是各类社会机构,作为员工福利、津贴补贴等消费目的购买。”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幕霖称。

  根据《报告》显示,2011年超市、百货两者所占比例分别为57.8%、25.52%。交易方面超市、百货业态亦占主导地位,但无论交易数量或金额,相比2010年,其比重均有所下降。餐饮、生活服务等业态所占比重开始相应上升。购买者则主要为社会集团,个人消费购买的比重较小。

  全国卡均销售金额及每笔平均销售金额同比上一年均有持续增长,增长幅度分别为7.8%与7.21%。增幅情况看,有12个省区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幅最高的是河北省,卡均销售金额增幅在40%以上。

  

  告别“刀耕火种”阶段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并存在较大风险。”温再兴在会上发言称,预付卡市场目前还欠缺监管。

  11月1日,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开始施行,内容涉及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这意味着对单用途卡监管的格局已经形成。商业预付卡行业将告别以往“刀耕火种”的初级阶段,依照清晰可循的法规进行管理与发展。政策对预付卡行业的影响力正在逐渐释放,对发卡企业影响亦日益增强。对此,发卡企业亟盼权威透彻的政策解读。

  首先,由于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涉及行业众多,根据商务部行业管理职责,《管理办法》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列入调整范围,并明确了各类发卡企业的备案时限、备案机关、需提供的材料和备案变更等问题。对于规模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将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备案机关对其进行风险监测。

  在购卡方面,《管理办法》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11)25号《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所提出的“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我们平时在购物卡上时常会看到“3个月、半年有效期”等字样,部分持卡者由于疏忽而导致卡内余额失效。对此,温再兴称,《管理办法》明确记名预付卡不得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并规定发卡企业在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之前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以保证持卡人有合理途径、时间进行退卡。

  不少市民会遭遇预存现金还没用完的时候,美容院、健身房等机构倒闭并捐款潜逃,最后无处找得说法。为杜绝此类现象,保证单用途卡预收资金安全,《管理办法》设立了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旨在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考虑到不少企业依托预售资金经营,规模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设定为20%,该比例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营运,又能防止其滥用预收资金。”温再兴解释称,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的资金结算和管理流程更为复杂,资金偿付风险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扩散性,因此《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其资金存管比例,分别确定为30%和40%。《管理办法》同时设定了存管资金冲抵措施,允许发卡企业以保证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资金存管协议,从而在一定程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管理办法》制定以业务流程规范、动态信息监测和预收资金存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模式,重在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和服务业务的管理。”温再兴表示,下一步商务部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全国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所有需要登录业务信息系统的重点发卡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管理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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