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充分发挥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升为行业和“三农”服务水平,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和创新;有利于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形成独具特色的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提出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有效方式,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模式,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健全的网络化管理体系优势,组建行业型“中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集团”;指导职业院校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按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国家标准和建设内容,加强示范院校、特色专业、示范实习实训基地等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形成独具行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多方合作等途径,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选择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产品质量检验、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合作社经营管理、农村合作金融等八个特色专业进行试点,加快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供销合作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在供销合作社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中选择特色专业,与省部共建的本科院校合作,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校际间的联合培养计划,优势互补,合作办学,为行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鼓励试点学校积极承担各类公益性教育培训任务,“十二五”期间,重点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等农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任务。
为切实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意见》还强调,总社、教育部及有关部委要联合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设立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实施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中,加大对中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的扶持力度。
(白琦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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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校企全面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是创建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优势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有益探索。2009年,教育部就针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推进、注重效益的原则,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和院校类别界限,推动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和共享,积极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要正确处理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中、高职合作等几个重大关系;要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模式。同时还要求,要加强政府领导,大胆实践,以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