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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储五级棉花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如局部地区因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大部分棉花等级达不到4级以上的,经有关部门研究后可在受灾地区放宽收储质量标准到5级”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山东滨州、东营,河北沧州、衡水,天津静海五地区收储质量标准放宽到5级,交储企业必须是以上受灾地区的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5级棉花相较于标准级品级差率为13%,即527级棉花每吨价格为17544元。

  本公告自11月19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相关办法执行,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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