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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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文化的价值魅力在供销合作社文化中的绽放

□ 孙 奇

  合作社文化是共赢文化,是合作经济的软支撑,反映合作经济组织本质规定性,成为其成员所普遍认同的基本道德、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是合作社目标、原则及其价值观的统一体。供销合作社文化是我国合作社文化的典型代表,它具有合作社文化经久不衰的特质,呈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尽管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使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组织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供销合作社的本质和为农服务的宗旨始终没有改变。正是这份坚持,曾一度被大家所忽视的供销合作社,通过近年来的发展,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正在逐步确立,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形象认知正在逐步恢复和提升。“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也成为了今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方向。为农,就是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心系“三农”,爱农为民,不断密切与农民的联系,提升服务水平。诚信,就是始终恪守货真价实、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守承诺,重信誉,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供销合作社的行业形象。创业,就是抓住和用好当前难得发展机遇,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大力推进组织、经营和服务创新,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把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推向前进。合作,就是始终坚持合作制原则,秉承合作社互助、合作理念,推行广泛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坚持“为民服务”,是供销合作社文化的实践基础。供销合作社文化的“为民服务”宗旨是从合作社文化中的“以人为本”的理论中发展而来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供销合作社面对的群体从原来的农民朋友发展为城乡朋友,群众基础更为广泛,我们要加强与城乡朋友的联系与合作,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用丰富而生动的实践去挖掘、丰富和发展合作社文化要素,用发展的合作社文化去武装供销合作社。

  坚持“为民服务”,是供销合作社文化的传播方式。真正被大众所认知才是供销合作社文化的价值所在,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加强合作社文化价值理念的传播,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各种媒体,逐步构建起统筹协调、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宣传格局,进一步争取主流媒体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宣传,扩大供销合作社的影响。要在面向社会和大众的广泛宣传中,塑造良好的合作社文化形象,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形象的社会认知。

  坚持“为民服务”,是供销合作社文化的发展动力。供销合作社要着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搭建文化服务平台,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服务,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利用供销合作社遍布乡村的网点、设施优势,在为农民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产品、再生资源收购等经济服务的同时,搭建文化服务平台,积极提供文化服务。积极参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为农民社员提供内容健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大力开拓农村文化产品市场,发展文化产品连锁经营,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恢复图书等传统经营业务,为农民社员和青少年提供适销对路、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提高文化消费水平。

  (作者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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