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四川省平昌县供销合作社结合区位特点及行业实际,采取“三个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平昌县社成立了由纪委书记挂帅、相关职能股室为成员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农资经营企业农资质量及价格的监督和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系统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农资经营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农资打假”专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协助和配合县供销合作社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强化整治,力求效果。平昌县社通过多年农资打假工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有效的打假办法,即“望、闻、问、切”法。望,即看各农资商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三证”是否齐全,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闻,即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听取群众声音,接受群众监督;问,即通过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向群众询问农资商品使用效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处理;切,即通过仪器抽样检测化肥的含量、农用机械的性能。采取定期整治和不定期抽查办法,在春、冬旺季,采取分别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月活动”;在淡储季节,对重点企业、网点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参加“农资打假”工作人员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循私舞弊,对查出来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一律封存。
强化服务,树良好形象。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的同时,积极采取“双轮齐动”的办法,督促农资经营企业把开展农资商品“三到户”服务活动与“农资打假”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服务”,实施供销合作社在活动中声誉、效益和形象“三丰收”。
(于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