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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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孔祥智:

  2012年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发出信号,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依然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要密切关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也就是农业经营主体。我们在很多地方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出现了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实际上,今年农业部已经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这些经过注册的大户在农业保险和补贴上都会有一些优惠政策,未来家庭农场和大户可能会成为农业中坚力量。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专业合作社有60多万家,加入合作社的农民接近5000万人,这种组织对帮助农民增收和提供更好的服务起到很大作用。三是农业企业。这不仅包括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包括农资企业,也包括农民拿土地作为资本注册的企业,比如很多进行土地流转的企业也是未来农业经营主体。总体上讲,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在未来现代农业的进程中,小规模农户肯定会存在,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肯定会成为主体。他们也是农资企业服务的重点,建议大家高度关注农业经营的新型主体,这样农资行业才会更贴近实际,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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