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就两项食品安全条例发布草案,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起点放到田头和生产厂商,堪称几十年来最为全面。
两项条例草案分别为《食品通用制作规程、危险性分析与风险防范控制》和《人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获、包装和储存标准》,旨在落实奥巴马总统2011年1月4日签署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防范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包装和储存的农产品受到污染和食品诱发传染疾病。
据了解,受药管局监管范围内80%的食品供应适用这一法案,包括农产品、乳制品和海产品。牛肉、家禽和一些蛋制品受农业部监管。
法案增加对药管局的授权,包括可以强制企业召回产品、有权检查农场和食品工厂内部记录。法案要求药管局增加2000名检查人员,尤其针对易受污染的“高危”设施。法案主旨是赋予药管局防范疾病暴发的必要手段,而不仅仅在消费者食用受污染食品后作出反应。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凯瑟琳·西贝利厄斯说:“《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是一部以常识为依据的法律,把维护食品安全的重点从反应转为防范。”
新条例要求农场主采取新的防污染措施,比如工人的手必须洗干净、灌溉用水必须保持清洁、牲畜不能下田,而食品厂商必须向政府提交食品安全计划,以表明他们的操作是卫生的。如果新条例付诸实施,食品行业的厂商每年可能需要多花费5亿美元,但同时可以减少约3000个食品疾病致死案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估计,新规每年可以减少约200万个病例。
两项条例一旦生效,美国将首次施行一套强制标准,用以防范农场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受到污染;另外,美国食品制造商须制定规划,用以防范产品诱发传染疾病。
由于需要经过征询意见、听证以及过渡期,可能需等待数年,条例才能成为强制性法规。 (美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