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选主题
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
□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办单位:
中华合作时报社
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独家冠名单位:
重庆昊江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网络支持:
中国网
中国供销合作网
中华合作时报网
农博网
谷雨网
中国农村科普网
□ 活动内容
总结2012年度中国合作经济领域的重大成就、重要经验
宣传优秀合作社典型事迹
展示合作经济实践者、推动者精神风貌
树立合作社产品品牌形象
打造合作社与企业、科研院所对接平台
□ 奖项设置
(一)2012“中国合作经济集体奖”5名
(二)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奖”30名(年度人物大奖10名、单项奖20名)
(三)2012“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20个
(四)2012“中国50佳合作社”50个
□ 评选原则
1.凡是合作社理事长参评人物奖项,或者合作社参评各类奖项,要求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人数超过100人。
2.本评选活动秉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在主办单位的领导下,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3.本评选为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
4.推荐、自荐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诚实守信是所有候选人、候选集体、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的普适要求,如有任何可证实的公开质疑,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6.主办单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若对候选人、候选集体、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向主办单位反映。
□ 参评范围
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集体奖”
2012年度,在推动合作经济事业发展、创新合作经济发展模式、壮大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乡镇政府、各类企业。
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奖”
1.城乡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者。包括城乡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城乡消费合作社、住宅合作社、合作制企业等所有合作经济性质组织的成员;
2.负责合作经济领域政策制定、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
3.从事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的学者、学生、非政府组织成员;
4.2012年度在中国合作经济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或对中国合作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要求从事合作社事业3年以上。
2012“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
2012年度,在中国合作社产品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且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人数超过100人。
2012“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国所有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带动能力强、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服务良好、经营成效显著的各类合作社,且要求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人数超过100人。
往届已当选的人物、品牌、合作社,原则上3年内不再参与同类奖项的评选。
□ 评选标准
一、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集体奖”、“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奖”
1.理念:具有坚定的合作制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忘我的奉献精神和执着的民主意识。
2.实践:参与合作经济运作、引领合作经济发展、提升合作经济形象、壮大合作经济实力,且要求从事合作社事业3年以上。
3.创新:开拓合作新天地,做出独特新贡献。
4.影响:区域内有声誉、行业中有威望、言行里有价值、社会上有地位。
二、2012“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
1.产品产地在中国且由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生产,且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人数超过100人。
2.产品应有注册商标、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和检验检疫规定。
3.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市场占有率,产品生产能力强、规模大、效益好,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4.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质量认证。
5.产品在全省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建立可追溯产品流通安全管理体系。
6.以原产地命名的产品,应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明确的地域界定证明。
7.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
8.参选合作社有优秀品牌建设意识,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无安全质量事故;且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为本地、本行业领军品牌。
三、2012“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1.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作1年以上。
2.守法诚信经营,无坑害社员的不良记录,农民认可度较高。
3.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明晰。
4.内部管理规范并按章程开展活动与管理。
5.运行服务良好,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定认证,拥有自主农产品品牌;获得省市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优先。
6.带动能力较强,社员80%以上的农产品由合作社销售,80%以上农资由合作社配送;解决社员在科技推广应用、灌溉用水、农机作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成效显著;成员数100以上,年营销额6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300户以上;社员人均纯收入比非社员高20%以上。
7.勇于发展创新,生产类合作社至少有一项统一注册商标;推广一项以上新技术;有一项以上产品获“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或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消费、服务等合作社,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成绩突出。
8.经营成效显著,有一定数量的盈余,与成员利益联结紧密,并能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盈余分配。
□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自荐收集候选人、候选集体、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已完成)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候选集体、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已完成)
第三阶段:在《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上对候选人物、集体、品牌、合作社进行公示,同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第四阶段:选票统计
第五阶段:召开评选专家会,确定当选人物、当选集体、当选产品品牌、当选合作社
第六阶段:举办“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颁奖典礼及相关论坛,并以专刊、专题、专栏等形式对获奖人物、获奖集体、产品品牌及合作社等进行宣传推广
□选票统计
本评选活动采取社会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以及专家评委会综合评议的办法,其中社会公众票占50%(中华合作时报投票占40%、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投票5%、手机短信投票占5%)、专家评委票占50%,经主办单位确认,最终产生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2012“中国合作经济年度集体奖”、2012“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2012“中国50佳合作社”。社会公众票数根据报纸、网络、手机短信投票统计,经确认有效后产生;专家评委票采取评委集体讨论、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公众奖励
本次评选将设立参与幸运抽奖活动:在参与中华合作时报和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手机短信投票的人员中随机抽选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抽奖结果于本次活动结束后,在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上公布。
一等奖1名,价值1000元的奖金或奖品;
二等奖3名,价值500元的奖金或奖品;
三等奖5名,价值100元的奖金或奖品;
幸运奖50名,纪念品一份。
主办单位保留对本评选办法的解释和修改的权利,主办单位感谢给予支持的各界机构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