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洛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成为洛宁县7家金融机构中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至此,该联社已经连续四年获得此项荣誉。
2012年,洛宁联社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案件防控治理工作责任制,狠抓员工队伍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强化防范设施建设,实现全年无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李珂珂)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 - 联系方式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