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贷款需求越来越旺盛。笔者在多个乡村调查发现,在旺盛的需求后面,潜藏着一些“心理性风险”,许多不良贷款是由农户盲从、侥幸等“风险性心理”诱发的,并且有“星火燎原”之势,贷款致富演变成了“贷款致穷”,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将会产生更大的风险。
对于此种信贷“心理性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八个方面加以防范:
第一,强化诚信意识培育。好借好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利用信贷手段、利率扛杆等手段,让诚信尝“甜头”,让失信尝“苦果”。
第二,银行要积极为农民当好“金融保姆”,帮助农民理财,为农民当好投资顾问,给农民上好“金融课”。
第三,加强法制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
第四,贷前调查要深入。要切实掌握每笔贷款的种类、金额、用途、还贷方式、担保方式、限制性条款、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搞好贷款风险评价、贷款综合效益分析等。
第五,贷款经办人员要避免订立“人造短期贷款”,帮助农户科学、合理地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制定贷款期限。
第六,对生产经营性投资,要重点考察农户技术特长、经验能力、市场需求、生产经营风险等。
第七,在收贷工作中,要注重“抓平时”,不能把利息累积到年底再收,不能给老赖任何侥幸逃脱的机会。
第八,加强贷后监督。信贷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开展贷后检查,网点负责人对每月新增贷款要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形式对贷款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上级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合规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