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为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今后农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每村每年基本补助标准为1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专项资金包括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其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24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韩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