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 关于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实施意见》,在农产品生产流通、零售、运输以及重点行业价格、财税等十个方面,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意见”提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规模化肉牛肉羊、生猪、蔬菜等生产用水、用电价格实行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降低物流配送环节费用。为配送车辆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鼓励发展统一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降低配送成本等。(行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