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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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政府 5年1000万元扶持合作社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奈政发【2013】44号),旗财政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通知》明确,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环境。奈曼旗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在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落实税收优惠、推行无偿服务、加大财政投入、金融支持、项目支持、人才支撑、农产品运输等八个方面给予35项具体扶持。成立奈曼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奈曼旗供销合作社。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构建适应区域发展需要的合作经济体系;二提出全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三监督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对上级财政专项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必须经供销合作社审核把关,优先支持示范社发展,项目由供销合作社监督实施。

    《通知》还要求健全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技能培训,做好典型示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到2017年,发展专业合作社700个,入社农户达到全旗农户总数的50%。

    (慈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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