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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核心 锁定加强生态林保护


    本报讯 记者从8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上获悉,在深入推进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将有四大目标,其中核心目标是加强生态林保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上介绍,国有林场改革涉及生态建设、林业监管、林场管理、职工生活等多个方面,最核心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加强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还要统筹改革试点的三个重要目标:一是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改变林场基础设施落后面貌;二是增强林场的自我发展活力;三是建立既保证林场发展、又使财政负担处于合理水平的林场管理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可持续、林业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的新局面。

    连维良表示,希望通过改革试点,河北等7个省865个试点林场的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商品经营林可以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现有7万人的林场事业编制精简到3万人,大大提高职工管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适应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日前正式批复了河北等7个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具体范围是河北省(丰宁县、隆化县)、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徽省(滁州市、黄山市黄山区)、江西省、山东省(泰安市、临沂市)、湖南省和甘肃省(庆阳市),涉及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的17.8%、24%、5.1%。

    (新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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