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3年11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美国农业部暂不允许进口在中国屠宰的禽肉制品


 

    本报讯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11月10日发声明称,中国家禽屠宰制度并不等同于美国的家禽屠宰制度,所以在中国屠宰的禽肉制品不能出口到美国。

    据悉,2010年12月中国就请求FSIS对其屠宰制度进行评估,不过FSIS至今未发布此项审计的最终结果。如果这项审计结果显示出中国禽肉有食品安全问题的话,那么FSIS将会要求中国采取行动,然后再次进行审计。

    据了解,早在2006年,FSIS就曾颁布一项最终规则,准许中国内地的加工家禽产品出口至美国,条件是这些产品必须使用其认可的设施加工,而家禽则必须在其认可的屠宰房屠宰,屠宰房要位于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家禽的其他国家内。

    (郭 牧)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