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体经济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贴近改革、贴近民生、贴近市场,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进金融业务转型,着力提升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水平和层次。
明确坚持“立足县域和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切实履行支农主力军使命。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牢牢把握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地位,任何时候不变支农方向、不变支农定位、不变服务“三农”宗旨,通过支农抢占市场、扩大规模、加快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支农工作全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农村金融需求深刻变化,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区别对待”原则,跟进产业转型,优化信贷结构,限制“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的信贷投入,严格控制房地产和融资平台贷款,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重点投放到“三农”领域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强化涉农贷款营销,有效对接“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各成员行社深入开展“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评级授信活动,成员行社领导要包片挂点,动员广大客户经理进村入户,全面调查农户、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摸清农村各类客户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筛选优质客户,有针对性地做好对接营销。
一是对接传统农户,做到支农贷款调查全覆盖。对所有农户建立信贷需求调查档案,公布贷款流程、贷款产品、联系电话,做到调查摸底不漏一户,实现支农信贷服务全覆盖。二是对接农村经营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和“菜篮子”工程。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集约化生产、对推进农机具普及应用的各类有效信贷需求,积极予以满足;对优势区域加强商品蔬菜生产、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和各种养殖业的信贷需求,优先安排资金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生产。三是对接涉农龙头企业,全面做好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服务。对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涉农龙头企业逐户营销,国家级、省级涉农龙头企业由成员行社主要负责人对接营销,市县级涉农龙头企业由分管领导和基层社负责人对接营销,实行一对一的跟进,全面为其提供贷款、存款、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
积极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推现代农业和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做好组织推动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江西省委有关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按照“一个组织体系、一个对口部门、一个实施意见、一套金融产品、一套考核方案”的监管要求,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科技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筛选。各成员行社对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情况进行调查,筛选出符合贷款条件和农业科技项目和企业,建立支持项目库。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围绕当地优势主导特色产业,以项目为平台,大力支持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与推广运用项目;大力支持新一轮种子工程,满足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项目、种子储备项目;大力支持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新型肥料、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科技人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
此外,江西农信社还加大涉农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满足不同层次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首先,大力推动农户信用贷款和信用共同体贷款。针对从事种养业、诚实守信的客户,在做好评级授信的基础上,要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等优势信贷产品,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循环发放贷款,节约农民融资成本。其次,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针对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担保抵押机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质)押办法。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创新“合作社+农户”、大联保体等多种增信模式。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积极推行存货、应收账款、仓单、动产浮动抵押、林权等多种形式的抵(质)押贷款品种,开办农村科技专利质押贷款等业务。再其次,推行涉农贷款的新模式。推动担保公司进入农村融资担保领域,积极与各级“三农”担保公司接洽和沟通,建立合作关系,为涉农贷款客户提供担保平台。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与衔接,推动保险公司对农村经营大户进行全程保险,有效分解农村大户贷款风险。对有固定财政补贴的农村种养大户、涉农龙头企业、农村科技企业,根据补贴金额情况和经营核定贷款额度,支持其做大做强。
切实加强员工管理,打造一支能够适应“三农”及市场发展趋势的支农队伍。
提高农村网点客户经理素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通过“选拨一批、招进一批、培训一批”的办法,不断充实农村客户经理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每月进行一次交流、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岗位技能竞赛,强化资质认证和考试,引导信贷人员学制度、学业务、学政策、学法律,提高信贷人员的政策观念,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努力提高农村网点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推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定客户经理准入标准,按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客户经理进行综合评价、分级管理。实行信贷权限和行政职务脱钩,明确客户经理的权、责、利,根据等级授予客户经理不同的信贷权限,按照客户经理的等级实行不同绩效薪酬,对等级高的客户经理优先给予培训教育、职务晋升等机会,建立客户经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规范信贷员服务行为。通过建立信贷员下乡登记工作日志等制度,对信贷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做到客户经理每日有进度、每月有小结,保证信贷业务正常开展。
加强涉农贷款风险管控,实现支农可持续发展。
落实农户贷款回访制度。贷款发放后,基层行社负责人要在一周内电话回访一次,核实借款主体和用途的真实性;经管客户经理要在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回访一次,一个季度面谈一次,半年核查一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
建立支农尽职免责制度。制定责任量化追究制度,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而履行职责到位,但确因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形成的涉农不良贷款,可以免除客户经理的责任;对于不属于客观因素造成的风险,核定合理的损失区间,适当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解除客户经理和管理人员的顾虑。
落实小额农贷“三包一挂钩”制度。全面落实小额农贷包放、包收、包效益,以及与风险保证金挂钩的管理要求,对农户小额贷款到期未收回的,除免责因素外,要坚决赔偿到位。要将贷款风险基金和绩效延期支付的制度落到实位,增强客户经理赔偿能力。要将“三包一挂钩”制度落实情况与网点负责人的绩效挂钩,强化小额农贷的风险管控,提高小额农贷的“两率”水平。
优化涉农贷款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各类涉农贷款业务的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精简优化,扎实做好涉农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不断提高涉农贷款资产质量。最后是严格落实贷款新规。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加强受托支付,确保涉农贷款资金用途真实、专款专用,确保涉农信贷资金投入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