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肖四如
小银行应对接大平台
随着金融市场深化发展,随着金融电子化的发展,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综合化发展,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对大平台的服务需求会不断增强,迫切需要更有力的信息科技、清算结算、电子银行、产品研发、资金调剂运营等平台。因此,省级联社的服务功能只会增强不会削弱,其自律性行业管理功能相应优化。因此,我认为,将省联社更名改制为具有强大服务平台功能的“农商联合银行”势在必行。
(摘自本报2013年8月9日《在“母舰平台”上形成竞争活力》)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宋文瑄:
不断改革以适应发展需要
农村信用社改革应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既要有序推动县域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也要随着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同步推进省联社改革,并对行业管理作出相应的完善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里,省联社应当按照“有利于推进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有利于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继续履行好自身职责,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服务能力,提高履职水平,推动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摘自宋文瑄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鄢一忠
农信社应坚持和完善“小法人、大系统”体制
当前,农信社必须坚持和完善“小法人、大系统”的体制。“小法人”贴近市场、反应敏捷、决策迅速,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主动性,在广大县域的短兵相接的竞争中优势明显;“大系统”可以有效克服“小法人”势单力薄的劣势,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办大事办难事,进行系统整合、科技攻关、产品研发、高层协调、制度建设、品牌宣传、人才培训等,还可以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有效减少和防止内部人控制,减少和防止外部因素的不当干预。
(摘自本报2013年7月19日《农信社应坚持和完善“小法人、大系统”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