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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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有了“基本法”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被市场称为影子银行基本法。通知称,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刘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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