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征求修改意见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就《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的修订展开讨论,征求各企业、有关单位、普洱茶标准制定者等意见,提出标准修订基本方案。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于2008年12月1实施,至今已满五年,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标准应于5年进行一次修订。在发布实施五年来,对于保持普洱茶传统工艺和质量特色,维护普洱茶的声誉,提高普洱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云南省茶叶产业发展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张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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