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3日,农业部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意见显示,财政部已于2013年9月27日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
意见指出,农业部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机具。除上述175个品目外,各地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纳入多个省份补贴范围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委托牵头省组织,有关省份参加共同确定;其他非通用类和自选品目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自行确定。
(欣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