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民日报》报道 在3月5日下午举行的安徽代表团分组审议现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安徽代表一起参与讨论。关于农村改革,汪洋总结了三点改革措施:培育新型的经营主体、培育规模化的服务主体、培育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他说:“新型经营主体,和传统农民在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是为了自己吃饱肚子,而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既然是面向市场的经营主体,就要像市场主体那样一开始就规范好。不能说培育的合作社越多,土地流转的比例越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得就越好。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把质量搞好、规矩立好很重要。 ”
(杨丹丹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