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4年3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公益性农批市场助力解决“卖难买贵”

王 敏

  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全按照企业性质开办,收费环节多、收费高,提高了农产品价格成本。为降低生产者成本、解决蔬菜“卖难买贵”的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现状

  成本高 销售难

  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特点是小生产、大市场。生产规模小与庞大的消费需求不相匹配,同时流通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农产品始终存在“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问题。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刚刚结束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商务部在促进消费品的流通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出台了免征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这样的优惠政策,支持了一大批涉及全国大中城市以上的将近2700家农贸市场和760家社区连锁店的升级改造等。

  但是,不可否认,前几年在城市化发展过程当中,很多属于公益性的流通基础设施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规划,以至于这些带有公益性质的流通基础设施是在市场化的条件下经营的。比如,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实际上产权是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的,政府无法有效调节农产品的价格,保护菜农和百姓的利益。记者调查发现,济南不少社区菜市场出现经营品种分类不明确等问题,且无人规范。而且,每个社区菜市场向商户收取的摊位费没有统一标准。同样的一个摊位,有的社区菜市场要价300元/月,有的则要价600元/月。同时,一些地区的菜农因为缺少固定交易场所,导致本地菜销售难。比如海口每年本地蔬菜生产量约54万吨。其中,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批发销售量为7万吨,海玻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量3万吨;蔬菜生产基地、专业户生产的蔬菜除部分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交易及销往岛外以外,近30%的蔬菜无销售渠道,这是造成本地蔬菜销售难的根本原因。

  应对

  多地试水   

  公益性农批市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农产品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增加公益性投入,逐步降低经营成本,惠及百姓和菜农。

  自国家提出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意见后,全国多地开始试水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希望通过这一办法为更多生产者提供销售渠道,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有效对接,解决农民“卖难”的问题。

  3月13日,海口市政府投资1155.32万元建设的4个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在海口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发布会上,海口市商务局副局长陈顺表示,批发市场属于公益性,为蔬菜交易提供免费经营场所,不收取进场费、摊位费等。这一办法将引导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生产户进场经营,推动农民“菜园子”和城市居民“菜篮子”有效对接,实现惠民服务。陈顺认为,建设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有利于提高海口本地蔬菜生产者的积极性。销售场地问题解决后,蔬菜生产者能够积极投入蔬菜生产、扩大蔬菜生产规模,从而降低蔬菜的生产成本。同时,批发市场之所以选址市城区范围,主要目的就是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运输成本,从产地到批发市场再到餐桌,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最终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互利。

  如何让蔬菜生产者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场内卖菜?如何减少蔬菜销售难、消费者买菜贵的问题?随着国家政策导向,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选择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据记者了解,除了海口,目前济南市首座公益性社区菜市场正在建设中。该试点由政府委托,通过济南储运公司将市场回租,以政府补贴摊位费的方式运营。市场建成后,济南将解决由缺少销售场地带来的市场乱象。

  济南所建的公益性社区菜市场不仅市场里一切相关费用全免,就连菜品运输所涉及的过路过桥费等流通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也全部由政府买单。成本的降低带给市民的便是实实在在的平价菜、低价菜。


 

  专家观点

  让法规成为公益性农批市场保护伞

  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化发展也逐渐成为趋势,可以说全国农产品流通领域迎来了一个战略机遇期。利好的同时,挑战并存。公益性带来的公平问题、集团化带来的竞争问题,都亟待正视和规范。

  “肯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绝对是件好事。这说明批发市场发挥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能进一步受到政府的重视并获得支持。”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在2013年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年会上说,“但目前也有人提出,新建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会对全国现有的4000多家批发市场的经营产生影响,也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对此,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总经理赵尔烈表示认同,“相对于公益性市场,非公益性的还是占大部分。政府如果给公益性市场建冷库或交易场所,那该如何对待其他非公益性的农批市场呢?两者如何实现平等竞争?”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建设,首先应确定公益性的内容及如何真正发挥其公益性作用。“公益性市场是否能平抑物价、保供维稳,是否能解决“买贵卖难”的问题,又是否能保证食品安全,政府和业界需要先明确公益性的定位。”马增俊说。

  而对于政府对批发市场公益性的支持,马增俊提出,普惠式的公益性应该是一个方向。“只要批发市场有公益功能,政府就应该支持。”赵尔烈也补充道,“如现在的绿色通道,它不分市场、不分人,人人有份,这就是公益性的政策。又比如目前批发市场工商费现在全免了,商户的蔬菜经营税也免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起征点抬高了,这也是普惠性。”

  目前,确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既能为其正名,又能让农贸流通领域获得更多政策支持。而集团化发展,则是农贸企业从自身挖掘发展动力,在全行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选择。“集团化发展在批发市场行业是很有优势的,不仅能够有效地整合相关资源,让企业的资金实力更加雄厚,也能使企业自身的素质得到提升,并推动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理念。”马增俊说。

  但集团化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开辟地盘造成的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以及争抢用工带来的劳动力紧缺。对此,青岛雨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贤平认为,应尽快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定国家标准,根据消费人口的规模,规划批发市场的总量。以辐射半径确定市场的级别,将批发市场划分为国家级市场、省级市场、市级市场、县级市场,进行管理。这样既能规范准入门槛,避免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又能进行合理有效的分级管理。

  针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来的公平问题、集团化带来的竞争问题,相关人士认为应尽快制定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法,明确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性质,并对其开办形式、规划布局、功能以及政府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