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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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联社:出台《特殊个人客户上门服务业务指引》


 

    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了《特殊个人客户上门服务业务指引》,其中明确指出“特殊个人客户上门服务”的含义。同时强调,开展此项服务要以控制风险为前提,要严密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实现服务人性化和合规化的有效结合。

    在服务对象上,《指引》也明确了“特殊个人客户”需满足的条件,即客户本人意识清晰,能够表达真实意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老弱病残、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长期(一个月以上)卧床、住院治疗等且预计仍将持续下去,从而无法亲自前往农信社网点;客户急需,若不办理业务会对客户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在服务范围上也仅限于个人存款挂失、撤挂等必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的柜面业务。

    对审批同意的上门服务申请,营业网点负责人应指定上门服务人员,填写《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上门服务卡》,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再次确认办理事项,需客户准备资料的应提前明确告知客户。上门服务人员事前要做好充足准备,在到达服务现场后,做好客户身份验证以及凭证资料收集等工作,现场宣读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对一些关键步骤进行影(音)像采集。结束时,服务人员要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上门服务登记簿》中记录相关情况,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资料。对上门服务过程中的影像资料要按年归档,保管期限与所涉业务资料的期限一致。

(张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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