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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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党组纪检组要求:遵守八项规定 廉洁过“五一”


 

    本报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纪检组日前下发《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要求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确保廉洁过“五一”。

    通知称,中央八项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的好转,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当前,推进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力度持续加大,不断通报曝光各种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出“抓小抓细、持之以恒”的信号。总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一”重要节点将至,为确保廉洁平安过节,按照中央纪委和总社党组的要求,现重申如下纪律: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社的具体要求。各部局、各直属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会员卡、有价证券等各种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安排宴请、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接受与本人工作业务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各类礼金礼品,严禁到下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通知称,各部局、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财会和审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节日期间资金使用情况的管控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时刻绷紧严守八项规定这根弦,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宗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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