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全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落实六项措施,推动全旗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苏木乡镇场要在土地供应、政府投入、职能配置、人员配备、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每个苏木乡镇要无偿向所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提供建设用地不少于5亩;旗乡两级财政向每个基层供销合作社提供财政扶持资金。旗供销合作社要按市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与各苏木乡镇场做好对接,确保在2017年前完成15个基层社的建设目标,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把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体系建设好、发展好、运营好。
意见强调,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要和自治区社帮扶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自治区社2013—2017年帮扶规划与市政府“实施方案”内容相连、时间点相同,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到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中,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用项目推动农村牧区供销合作体系的建设。
(蒙 讯)